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名额

全市计划择优认定2022年度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领域数4个。

二、认定范围    

在我市以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为重要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好,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家政服务培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类机构)。

三、认定条件

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参照《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四、报送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申报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各类机构应于4月11日前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照《认定管理办法》),《培训人员花名册》以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导出为准,名单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以往年度或当年度已被认定为培训示范基地的机构不可重复申报被认定领域。

(二)初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机构的基本情况、培训人员及师资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在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4月29日前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分布合理、总量控制”原则,择优确定市级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文公布。

五、奖补措施

对在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每个领域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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