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39号)、《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0〕38号)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本市餐饮行业企业、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以粤菜高级技师、技师为团队组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可申报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已被认定为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参照《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
三、申报程序
(一)认定程序按《办法》(附件1)执行,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填写《珠海市“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申请表》(附件2),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区局)。同时,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好现场评估资料(参照附件3要求)。
各区局加具推荐意见后,请于4月29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评估,择优认定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
(三)拟认定的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珠海市‘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并向社会公布。
(四)被认定的“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分别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管理协议(见附件4),并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四、经费资助
被认定的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金分五年期发放,首期发放10万元,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资助经费需严格按照相关支出范围和管理规定使用。
五、联系方式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
2.珠海市“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申请表
3.珠海市“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现场评估表
4.珠海市“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管理协议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