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本单位现就“琴澳阳光使者心理咨询培训计划采购项目(计划号/编号:珠横新社采〔2020〕43号)”公开面向符合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报名、报价投稿。

一、项目具体事宜

1.项目名称:琴澳阳光使者心理咨询培训计划项目;

2.项目报名、报价详情请下载:附件“关于提供琴澳阳光使者心理咨询培训计划采购项目的“应邀”需求资料清单”;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零仟零佰元整(¥600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4.本项目根据财政及相关规定为“询价”模式;

5.服务期及交付期款项: 以货物到达、成果交付、时效约定等验收后支付相应约定款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评选办法:本项目按照我局“综合评分法”评选。

二、报名、报价投稿要求

1.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法人;

2.根据我局的相关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报价”。

三、项目资料有效送达的相关要求

1.此项目邀请通知的“报名及报价”投稿资料有效期为挂网公布之日起计算3个自然日内;

2.电子版送达方式(可选):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彩色)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uban302@163.com);

3.纸质送达方式(必须):打印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至: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26号(镇政府)社会事务局C101室(采购办收),电话:0756-8937078;建议使用顺丰、邮政。

4.“封面”及“标题”均写明“xxx公司:参加xxx项目的报名、报价投稿材料”。(注:扫描件或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四、项目无效(流标)的适用条件

该项目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1.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并参与“应邀”事宜;

2.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

5.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发送或亲自送达出处一致;

6.参加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经营范围等资格审查排除后不足3家。

五、公布单位联系方式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26号;联系方式:0756-8937078。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0 年 11 月25 日

 

附件:

 

1.关于提供琴澳阳光使者心理咨询培训计划计划采购项目的“应邀”需求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