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名额
全市计划择优认定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4家。
二、认定范围
在我市以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为重要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好,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家政服务培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类机构)。
三、认定条件
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参照《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四、报送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申报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各类机构应于11月15日前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照《认定管理办法》),《培训人员花名册》以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导出为准,名单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初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机构的基本情况、培训人员及师资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在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1月17日前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分布合理、总量控制”原则,择优确定市级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文公布。
五、奖补措施
对在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每个领域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