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家:
为规范和健全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业内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和在子基金管理人遴选过程中的专业指导作用,按照《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库管理办法》,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及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在七十周岁(含)以下,无犯罪记录,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工作。
2.熟悉珠海市和香洲区产业发展规划,对香洲区“1+2+1”都市产业生态体系和“一园一镇一廊一带”主导产业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擅长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声望。基金管理类专家需有3年(含)以上引导基金相关管理经验,主导或参与3个(含)以上较为成功的子基金参股案例。
对于香洲区已聘请的产业链顾问等专家,如专家同意可直接纳入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库;对于不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但对评审工作有重要作用的专家,上述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在评审过程中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2.参与评审活动的可以获取劳务费。
3.对工作及专家库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对所获得的项目资料、制度文件等有保密义务。
3.与被评审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及时主动申请回避。
4.不以专家库专家名义从事与区政府投资基金评审无关的活动和为自身或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和受托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服从受托管理机构在评审活动中的统筹协调。
三、征集方式
征集专家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专家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入库,填写《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推荐表》(附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相关工作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可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官网进行公示,纳入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库,并对审定的专家颁发聘书,聘任有效期为3年。
四、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6-2656916
邮箱:xzjrfwzxjrfzbly@zhuhai.gov.cn
地址:香洲区教育路24号香洲区人社局4楼405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推荐表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专家库管理办法
3.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