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第三轮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将有关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详见附件1-3)。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遵循指南要求。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切换区域和部门至省财政厅,再点击进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省市场监管局栏目下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第三轮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2020年度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附件1-3.zip

  1. 广东知识产权发展实力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指南

  3.保护和运用地理标志助力粤东粤北脱贫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