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增长,根据《珠海保税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珠保〔2019〕14号)相关规定,我区现开始受理2019年度珠海保税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请企业认真自查本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请即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前按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跨境综合管理局。逾期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或未按我区要求协助补充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一、申报、评审及拨付程序

(一)提交书面材料。各企业于6月19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跨境综合管理局。书面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明晰,各项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拨付:

1.区跨境综合管理局对项目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区统筹发展局、区财政局、区跨境综合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提交区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4.经区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或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报区管委会批准。

5.区管委会批准后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材料

(一)提供办公场地租金支持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后台通关包裹数(票数)或线上交易额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佐证材料;4.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电子商务拓展经营奖励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3.线上交易额及线下交易额企业年度报表;4.税务部门开具的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三)支持较大规模企业落户及不断发展壮大奖励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线上交易额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佐证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运营成本补贴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通关包裹数(票数)及第三方佐证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主品牌运营奖励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自主品牌证明材料;4.企业线上交易额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佐证材料;5.自主品牌销售的货物进出口清单;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通关中心建设运营奖励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后台通关包裹数(票数)及第三方佐证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报跨境电商人才培训补贴奖励 

请提交:1.资金申请表;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经我区认可的培训通知及参训情况说明(包括培训内容、参加培训员工信息等);4.在职员工花名册(以社保缴费为依据)、参加培训员工(大专以上学历)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八)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仓储补贴

请提交:1.资金申请报告;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1210业务入区报关单;4.与业主签订的仓储租赁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九)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补贴

请提交:1.资金申请报告;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车辆通行港珠澳大桥或珠澳跨境区专用口岸相关清关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

(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补贴

请提交:1.资金申请报告;2.企业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3.企业线上交易额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佐证材料;4.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5.线下体验店相关材料;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原件备查。

附件:1.资金申请表

2.珠海保税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珠保〔2019〕14号)

   

 

                                                 珠海保税区管委会跨境综合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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