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服务金湾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部署,紧扣金湾区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对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推进社科理论和实践创新,为金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引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一)选题要坚持时代和实践需要,紧紧围绕金湾发展实际,结合支持配合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提升产业经济能级量级、推动“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研究。

    (二)研究角度要具体明确、重点突出。应用研究要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金湾地域特点。基础研究要突出原创性,注重学科传承。

    (三)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做到文字表述严谨规范,数据详实、论述充分。同一单位申报的课题要进行筛选,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鼓励各单位发挥集体智慧,进行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研究。

    三、成果体现

    研究成果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三类。论文类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区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区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区各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科理论工作者,具备相应社会科学研究能力者,均可申报。其中,驻区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统一在各校科研处申报,并由各校科研处进行初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三)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

    (四)每位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五)凡已承担金湾区以往社科规划立项课题但未结项者,不予申报;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市下达到区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区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受理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六)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材料包括《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各申报者可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在线”—“热点专题”—“社科工作”栏目查阅并下载有关表格。(网址http://www.jinwan.gov.cn/zwzx/rdzt/jqzt/skgz/)

    (二)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发送至邮箱:jwqwxcb@zhuhai.gov.cn。纸质版材料须一式2份,经单位审核盖章,送至金湾区社科联(金湾区办公中心3号楼107室)。

    (三)自通知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立项与管理

    (一)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区社科联将组织有关社科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课题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给予经费支持或立项(免资助)支持。评审结果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署有关协议书。

    (二)论文类、调研报告类课题自立项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专著类课题一般要求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三)立项课题的管理参照《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执行,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如有任何变动,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期限不少于60日前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

    (四)结项成果为调研报告者,其课题组必须开展深入的社会调查,到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或企业、社区、乡村等调研,结项申请必须附上调研情况介绍,不能仅凭网上搜集的材料作为研究依据,所采用的材料数据必须注明出处。在课题设计和研究的过程中必须采用上一年度(2021年)和本年度(2022年)最新数据进行论证。

 

 

          附件1: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金湾区2022-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doc

 

          附件5: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郭奕舒,联系电话:726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