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珠海会展业的发展,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珠商〔2019〕368号)《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珠海会展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商〔2020〕149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启动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0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初创展览、港澳展览、引进品牌展览、成长型展览、重点展览、国际品牌展览项目;

  (二)2020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国际会议、国内会议(港澳会议、行业会议、商务会议)、超大型会议、以会带展项目;

  (三)对2020年度承办获得会展资金扶持的会议活动酒店和地接服务旅行社的支持项目;

  (四)大型专业展览场馆在2020年度承办展览活动运营补助项目;

  (五)2020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会展人才培训项目(公益性会展人才培训、高端会展人才培训);

  (六)2020年度举办的会展城市和会展产业宣传推广营销活动项目。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9日

  三、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珠海市会议展览局业务拓展部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电子邮箱:swjzqh@zhuhai.gov.cn。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17楼。

 

  附件: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附件: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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