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社会团体: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号)要求,今年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项目。项目申报分为二期进行,第一期为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项目、第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产生的项目。
二、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期于2021年3月15日截止;第二期于2021年7月19日截止。过期不予以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9号窗口。
四、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1份、可编辑的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本1份。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2月19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彭耀静 联系电话:268278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