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金融类企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本次同时启动四大类政策的扶持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一)《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4〕33号)、《关于印发<横琴新区创新金融总部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4〕40号)
(二)《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9〕1号)
(三)《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4〕66号)
(四)《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产业培育和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5〕1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产业培育和扶持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珠横新办〔2017〕12号)
二、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对象
符合相应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同类型扶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奖励申报操作指引(系统操作指引)
2.2021年度促进金融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3.2021年度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4.2021年度促进私募基金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5.2021年度产业培育和扶持专项资金(金融类及金融服务类)申报指南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