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门区服务制造业有序用电若干措施扶持办法>的通知》(珠斗府办〔2022〕5号)规定,现开始受理斗门区服务制造业有序用电资金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在斗门区内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及市控能计划的高耗能企业。
对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区内制造业企业有序用电保障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国资监管部门另行制定补助方案,不在本通知受理范围。
二、申报类型
专题一、企业实施自发电补贴
专题二、新建光伏发电设备补贴
专题三、利用蓄冷手段节能用电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斗门区服务制造业有序用电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各企业须按项目对照申报指南,认真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个专题一套申报材料。
(一)园区、镇(街道)初审:申报企业请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资料按照顺序(先申报表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及手机,报送至所在园区、镇(街道)初审。
(二)园区、镇(街道)汇总报送资料:园区、镇(街道)对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局工业发展股。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规格胶装,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一企业如有多个专题申报,请逐一按专题准备资料并装订,勿合并装订。
四、申报受理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
镇街园区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
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未按时申报,发生未报、漏报等情形均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资金,日后不再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9号工业发展股,联系电话:2782064、2782061。
请各园区、镇街协助督促积极通知相关企业申报,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门区服务制造业有序用电若干措施扶持办法》的通知.doc
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1日